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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要收购建筑资质还是要新办建筑资质

2018-10-18 标签:资质转让流程

面对即将到来的新业务,究竟是收购建筑资质还是办理建筑资质?对于很多建筑企业来说很难做出决定。

为帮助企业能更轻松地做出决定,在这里我们专门针对这两种建筑资质的获取方式来进行分析:

1. 时间因素。如果这个项目在半年以内就要招投标,那你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收购建筑资质;原因很简单,新办建筑资质至少半年以上,中间更可能因为政策或人员的因素而进一步将时间进行拉伸,没有可确定性,但建筑资质转让,基本在一个月左右就能完结。而且如果沟通得当,转让方也许可以同意你先以当前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同时办理变更手续,便利性自然不是新办建筑资质可以比的。

2. 债务风险。这是很多收购方首要考虑的问题,新办自然没有任何债务风险。收购的公司,因为不知道对方此前做过什么,担心自然少不了。要规避这块的风险,可通过签署标准转让协议和居间合同、查询转让方征信和账务来约束转让方的权利和责任,同时采取收购新成立,没经营的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当然最好的方式就是委托转无忧这样的专业机构来办理相关事宜,消除公司收购的风险。

3. 成本因素。基本可以肯定,收购建筑资质要比新办建筑资质费用要高,因为转让方在前期已经投入了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和财力,为收购方节省了时间成本,自然希望能有更好的收益。但目前在转无忧,因为转让平台低价出量效应的显现,和价格的透明性,收购建筑资质的价格已相当接近新办建筑资质的价格,这块的成本因素的差异正在缩小。

综上来说,最关键的因素还是取决于企业在时间维度上的灵活性,半年之内,尽早选择收购建筑资质就是,当然一定是要在成本可以接受的情况下。至于债务风险,委托转无忧收购新设的没有经营的建筑资质公司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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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无忧成立4周年-时间见证我们的服务

2018-09-01 标签:资质转让流程

2014年8月,在完成一个老客户的公司收购需求后,转无忧成立了,定位很明确:为有收购需求的客户找到合适的转让方,让收购和转让从此变的简单. 顺应市场,应需而生,四年弹指已过.在这四年里,转无忧成功为5000余家公司提供了公司转让与收购的服务,这里面既有科技公司、商贸公司、也有建筑公司、教育公司等各种类型的企业。既有没有任何资质,只有成立年限的普通公司,也有基本面优异的资质公司。 在这四年里,最能见证转无忧平台成功性的,当属无任何转让的单子在后续因纠纷而诉诸法律的事情发生。

1. 提供标准转让合同,约定转让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2. 对转让方的账务进行审查,确保直观的账务上不存在债务风险; 

3. 对公司的银行账户甚至法人和股东进行征信查询,降低债务风险; 

从另一方面也证明了以上转无忧的三大特色服务对公司转让过程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从普通公司的转让,到有资质公司的转让,转无忧迈出了很大的一步,而这一步的迈出,也正是此前不断积累的一个明显进步。高新技术企业的转让,建筑资质的转让,甚至有资产公司的转让,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复杂,随着而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进而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从只做武汉市的公司转让,到整个湖北省的业务开展,再到国内各省市,转无忧一步步地走来,这里面离不开每一个转无忧人的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个客户的支持,尤其是那些不但支持这转无忧的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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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转让多少钱

2018-06-07 标签:资质转让流程

建筑资质转让多少钱,其实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准确的描述应该是某级别的建筑资质转让多少钱?比如说三级建筑资质转让多少钱,这就是一个比较明确的问题了,自然也就能回答了.

在转无忧网上,你能看到三级建筑资质转让的价格从28万-40多万的都有,这种情况主要是转让方对自己公司的期望不同造成的.有的卖家认为自己的公司经营了很多年,也有资质,理应卖个好价钱.也有的卖家认为公司不想做了,尽早出手就是,价格合适就行,所以才造就了市场上不同价格的现象.

好的价格可遇不可求,遇到好的价格,尽早出手,犹豫中,别的买家就已经成交了.所以一旦遇到三级建筑资质转让的价格低于30万的,就应马上出手!

说完三级建筑总承包资质的转让价格,那么二级建筑总承包的价格又是多少呢?一样不确定,150多万-300万都有.一级建筑总承包资质的价格就更高了,如果真的有这种需求,又想有所了解的话,直接联系转无忧网的资质转让顾问吧,让他们给你详尽解答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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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7-12-29 标签:资质转让流程

伴随着住建部对建筑资质改革的深入,在取消物业、园林资质之后,招标代理资格也被取消了!不清楚的朋友,请和转无忧一起来看正文吧!

一、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受理和审批。自2017年12月28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

二、建立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自愿原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基本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近3年代表性业绩、联系方式。上述信息统一在我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开,供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参考。

三、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四、强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力度,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归集相关处罚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采集、报送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推进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加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约束作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这一点确实很厉害,不过也就应该这样才行。

六、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平、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招投标投诉举报,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市场秩序。

七、推进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和管理。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一事,可以看到,国家对推进市场化建设,加强监管的决心,好好做吧,转无忧的客户们,未来,信誉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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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

2017-09-21 标签:资质转让流程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试点范围:按照地方自愿原则,确定以建设工程企业较多、市场监管水平较高、电子化资质审批成效明显的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作为试点地区,对工商注册地为试点地区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看来,北京、上海、浙江省再一次走到了全国的前列!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总体负责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试点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告知承诺资质审批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试点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电子签名。

(二)受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

(三)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提出审批意见。

(四)公示。审批意见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试点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等渠道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公告。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颁发资质证书。

(六)核查。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三、监督管理

(一)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二)在实地核查完成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被审批人,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

(三)试点地区应健全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数据库,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完整、准确,以便于企业业绩指标核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安排

(一)试点地区于2017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省(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及操作规程。

(二)试点地区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系统相应模块开发,完成《告知承诺书》《实地核查表》、办事指南等告知承诺审批配套材料,并选择申请单位进行测试。

(三)2018年1月起正式推行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告知承诺方案的实施,在转无忧看来,将是建筑资质领域改革的一个实质性的进步,对于真正有实力的企业来说,拿到资质的时间将实质性缩短,但后续的监管也变得更为重要。期待建筑资质领域的其它进步!